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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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尔登堡中学校长与中
国区招生代表王欣先生
瓦尔登堡中学教师 瓦尔登堡中学的中国学生

学 校 简 介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是一所经萨克森州政府正式批准和认可的全日制私立文理中学。作为一所公立学校的替代办学形式-"替代学校"(Ersatzschule),该校不同于大部分私立"辅助学校"(Erg?zungsschule),即该校有权根据适用于国家公立学校的各项规定进行考试,并颁发德国中学毕业证书( Abitur )。学生毕业后,即获得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资格,他们在进入高校和选择专业两方面都和德国本国公立中学的毕业生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成为"国内受教育者"(Bildungsinl?nder),毋须再经过其他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即可进入德国高等院校选学任何专业。该校2000年和2002年招收的两批中国学生已顺利入学,开始了留德生涯。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于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是欧洲教育和科学联合会的成员。该学校位于德国国际博览会名城莱比锡附近的瓦尔登堡市。


招 生 简 章

招生对象 中国学生只有完成了9年教育(即初中毕业)并取得良好成绩者,或完成了更高年级直至高中毕业,方可被本校录取。

录取前提 在国内通过数学、生物、英语和德语的测验。

开学日期 2003年8月24日 (2003年4月20日报名截止)

留学方案 中国学生须在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先读一年德语(有德语基础并通过校方同意可免),再读德国文理中学的10、11和12年级,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有升入普通高等院校资格证书", 即文理中学毕业文凭Abitur, 凭此证书毋须再经过其他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即可进入任何一所德国大学免费学习。

留学费用 11,900欧元/年 注:该费用含学费、房租、餐费、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责任事故险。 (详见学习合同)

入学申请材料
初中毕业成绩及毕业证;
如高中在读,应提供高中每学期成绩证明;注: 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会考成绩、毕业证及高考成绩;
户籍或身份证复印件;
5张二寸近照;


使 馆 认 证

 


内 政 部 认 证


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招收中国学生的文件(翻译件)

      
                                                        萨克森州政府内政部
				                  (当地移民局的最高管理部门)
                                                     2001年3月21日
                                                      分机:3463
						             弗兰泽 女士
                                                  文件号: 46-1321/18
萨克森州政府文化部
22部
威伯女士亲收

-传真方式-
传真号:564-2798

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招收中国学生事宜

关于您2001年3月15日的申请
我在此以书面形式向您确认,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准许招收外国学生。瓦尔登堡欧洲文 理中学是一所面向国际的文理中学,外国学生可以在此学习,招生对象是不同国家的外国学生。
所以根据外国人法以及其实施办法第28.5.6.2.3条,学生将得到以学习为目的的有限期居留许可:
有限期居留以学生交流为目的;
不能从事商业活动;
达到目的后须离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内政部专员
确认:(签字)

内政部签章

授 权 书




翻译件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

欧洲文理中学和其住宿学校
(国家承认的"替代学校")
自由瓦尔登堡青年艺术学校

                                                 2002年1月8日

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证明书

我们在此证明德国中德在线教育咨询中心以及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欣先生(地址:柏林市德夫林格大街17号, 邮编:10587)以我们的名义招收中国学生,目的是使他们受到教育从而获得德国文理中学毕业文凭(Abitur)。
我们在此授予王欣先生,以我们的学生合同和录取标准为准,全权代理此项事物的权利。
我们管理的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及所属的寄宿学校和自由瓦尔登堡青年艺术学校是一所国家承认的文理中学。
弗兰克·古德兰(签字)
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

印章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

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于公益协会的欧洲文理中学和其住宿学校是国家承认的"替代学校" 自由瓦尔登堡青年艺术学校、夜校、青年俱乐部及教育咨询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是欧洲教育和科学联合会的成员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住宿生)学习合同

学生姓名:               
学生父亲姓名:             
学生母亲姓名:             
学生出生于:   年   月   日,出生地:              
学生现住址:                                                 
  
   该生在德国的代理人是王欣先生,该代理人在本合同中是"学生父母和学生的代表"和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协会理事会代表         为学生     签订有效期从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为期一年的合同。本合同将根据学生的学历及成绩每年延期一次,直至该生取得德国文理中学毕业证书(参见本合同第8款)。
   1、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是一所国家承认的隶属于德国萨克森洲文化部管辖和资助的私立学校,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于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董事会。
   2、 本校课程根据联邦德国萨克森州的统一教育计划制订。因此,本校学生每年的学历证明以及本校颁发的文理中学毕业文凭(Abitur)和国立学校一样拥有同等资格。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注重语言和经济学的基础教育,开设有8个年级的课程(即5至12年级)。本校从十一年级起就不再以班级授课,而是根据1993年12月15日的州教育法中对高年级和毕业考试所做的规定来设计分科课程。每一学年也包括了假期,即每学年是从8月1日到7月31日止。假期规定基本和州里的规定一致。
   3、 中国学生只有完成了9年教育(即初中毕业)并取得良好成绩者(需有公证证明),或完成了更高年级直至高中毕业,方可被本校录取。他们在第一学年开始时,将首先他们已有的德语知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德语能力,然后再进入其他学科的学习。高中阶段共有两年(11和12年级),以国家认可的文理中学毕业证书(Abitur)作为毕业证明。十年级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被录取到高中阶段的学习。每一个外国学生将根据国家教育法规相适应的要求,参加毕业考试。但外国学生和萨克森州学生的学历认定没有任何区别。
   4、 课余时间学生可以使用一切学校所提供的业余活动场所和设备:
- 在本校青年艺术学校专业艺术教师和学校体育协会的体育教师指导下的音
  乐和体育活动,费用自己承担。
- 授课教师和生活辅导员给学生提供与其年龄相符的课前和课后的作业辅
导。自修时间学生应该努力并独立自主地逐渐提高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
    解决问题的技巧。
- 对某科不及格的学生,学校将提供补习课程。
   5、 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董事会将为外国学生办理除了法律规定的人身意外保险,还有责任事故险和医疗保险。
   6、 对我校外国住宿生我们将提供以下服务。所有这些服务我们收费总共每月990欧元。这个数目是每年每月的平均费用,它和每年内的节假日无关。
   - 一个单人房间的房租;
   - 被褥及床单被罩;
   - 房间内水、电、暖气及热水;
   - 每层楼公用厨房、公用淋浴和洗手间;
   - 伙食(三顿主餐、二顿加餐);
   - 对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将由监护老师提供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的监护
及管理;依照德国法律对于成年学生(年满18周岁以上),将不提供上述
监护和管理义务,而采取对成年人的管理办法;
   - 课外活动时间,校内设施的使用(健身房、青年餐厅、体育协会、付费的
青年艺术学校的艺术课程);
   - 活动室的电视及校内两个图书馆;
   - 参加计算机培训;
   - 参加本合同第4款所涉及的中学课程;
   - 可借阅所需课本;
   - 授课老师及辅导员的辅导;
   - 参加每年一次的欧洲范围内旅游(本人需付附加费用)和当地的文化娱乐
  活动;
   - 提供洗衣机;
   - 在德国境内的旅游和社会实践(本人需付附加费用);
   - 医疗保险;
   - 责任事故险;
   - 人身意外保险;
   - 政府部门的费用(如延签费用等)。
   7、 全年12 个月的费用将由学生父母于每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往返的国际旅行及机场至学校间的交通由学生父母及学生在德国的代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如学生第二学年不能继续注册,学校将用学生第12个月的费用负担其回程旅费。也就是说学生在每学年的第10个月内支付第二学年学费,以保证第二学年继续注册。
   8、 只有学生父母在第6款和第7款所涉及的费用支付给校方后,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才有法律责任提供上述服务;如该费用不能于6月1日前支付,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有权要求学生父母于14日内履行该义务;如在此期限内学生父母仍末履行该义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在学生父母末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服务。
本学生合同只有在每学年的第10个月内支付第二学年学费的前提下,该合同才在第二个学年内继续有效。
   9、 因突发事件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游学活动中急需购买的个人物品、药品等)必须由学生本人负担。
   10、每学年年底或提前解除合同时都要进行结算,余额全部退回。学生父母及   学生在德国的代理人负责学生的回程旅行。
   11、所有与本校招生相关的事情,将由学生父母及学生在德国的代理人负责。 学生父母及学生在德国的代理人也是学生与该学校的联系人。该代理人有 义务向学生提供有关相应的咨询服务。
   12、双方有权提前6周解除合同,学生父母及学生在德国的代理人有权力代理 父母及学生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余款的结算按本合同第10款执行。欧洲 文理中学公益协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依据如下:
   - 学生的暴力行为;
   - 拥有或使用以及进行毒品交易;
   - 酗酒;
   - 其他违反校规或住宿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 当地外国人事物管理局不予延长签证;
   13、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将依照学生交流的法律依据通过德国外国人事物管 理局Chemnitzer分局为学生申请签证和延长签证(在德居留许可)。如学 生通过每学年的考试及考核并有能力继续就读,学校将为其申请延长签证。
   14、学生需对校规、住宿生规定及本合同第6款中所涉及的保险认同后,签署   本合同方才有效。
   15、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以及该协会委托的代理人 如因非校方原因、自然因素、暴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本合 同规定的相应服务,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否则,本协会将依据已经提供的 服务进行重新结算,并将余额退还学生本人。
   16、学生父母在签署本合同时,说明其子女是否患有慢性病、过敏症等病史, 为此所需要的特殊治疗及所需药品,并声明没有隐瞒其子女的其它病史。   再次强调,医疗保险公司将不负担学生以前患有的慢性病、过敏症治疗所 产生的费用。
   17、该合同只有双方同意,笔头修改的情况下有效。
   18、签约双方口头协议无效。
   19、如果协议中的某条在实践中行不通,该条款除外其它条款继续   有效。该条款可以在双方协商下重新修订。
   20、本合同依照德国法律制定,法律仲裁机关为瓦尔登堡市法院。
   21、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如对相关条款产生异议,以德文合同为准。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监护人(父母):           
学生:      
协会主席:            
学生父母及学生在德国代理人:     
瓦尔登堡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校规
-住宿生管理制度

合 同 附 件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公益协会是欧洲教育和科学联合会的成员
阿尔登堡街44a,瓦尔登堡市,邮编:08396
电话:037608/4020-0, 传真: 037608/4020-089  

德国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校规

-本校反对暴力和反对敌视外国人-

   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于每日7:30至17:00开放(星期五至16:00)开放,学生必须准时上课,在开始上课之前要求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并做好上课的准备。
   本校所有学生有义务为它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气氛,使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环境中有效地学习。
   真诚,礼貌,体谅并且关心他人以及反对任何形式地暴力和反对敌视外国人是我们理所当然必须遵守的准则。
   只有在教室,校园遵守纪律,并且爱护学校的设施,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气氛。
   学生在课堂及课间休息的态度和表现应当不影响课堂的上课气氛,不妨碍,不干扰和不危害其它学生。
   学生应当保持教室和校园内的卫生,打扫教室和维护校园内的卫生不只是校工的责任,校工负责放学时教室黑板的清洁,关窗,及课桌和地板的清洁。
   出于安全的考虑,在上课时间及课间5分钟休息时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18岁以上的学生适用另外规则。
   本校学生在校外的行为和表现,比如:游学访问活动,应当符合瓦尔登堡欧洲文理中学的要求,必须遵守基本的准则。
   出于卫生的考虑,外衣要求挂在教室外面的更衣室里,贵重物品请个人妥善保管。现金请学生随身携带。
   每个学生在使用卫生间时要保持其清洁。
   本校禁止16岁以下学生吸烟。16岁以上学生如有需要必须到有标志的吸烟区吸烟。
   本校严格禁止学生吸毒及乱用毒品。
   本校严格禁止拥有或传播色情图片、枪支、传播右翼或左翼思想言论、佩带与右翼或左翼相关服饰、标志。
   骑自行车或其他私人交通工具上学的学生,请将交通工具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停车场。出于安全考虑,学生练车要求在校外进行,在校内骑车、开车需减速慢行。
   非住校生在课间及课余时间不在宿舍校内无需遵守住校生规定。
   本校规是由学生、父母及教师共同起草的,由学生定稿,并且在全校大会通过。本校学生必须承认和遵守这一校规。

  瓦尔登堡 2001年9月    协会董事会成员(签字)      校长(签字)
                  弗兰克·古德兰       克劳斯·弗斯浦里西尔

              本人清楚并严格遵守校校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住 宿 生 规 定

   1、 校规中的所有规定也适用于住宿生及学生宿舍。
   2、 每个宿舍的住宿生在得到宿舍管理委员会相关教师的同意下,可以自由布置其宿舍。但宿舍的窗户不允许粘贴、悬挂图片、海报和旗帜。
   3、 住宿生如损坏宿舍内或宿舍外公共设施,需照价赔偿。
   4、 广播、电视等相关电器只有在邮局登记后方可使用。另外,学生需注意在播放广播、看电视时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5、 住宿生如果离开住宿楼,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委员会相关教师。
   6、 由于疾病、晚到、误餐及其他原因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7、 22:00以后学生须熄灯休息,不允许串宿舍。
   8、 夜晚学生需锁好房门,妥善保管钥匙。
   9、 根据消防规定,学生不允许在宿舍内吸烟。
   10、在本校及学生宿舍楼,不允许喝酒、吸毒。
   11、学校要求每位住宿生每天应在学生宿舍内温习2个小时功课。
   12、课余时间允许住宿生回到自己的房间,非住宿生不允许进入学生宿舍楼。
   13、每位住宿生必须打扫自己的房间。
   14、每周四学生必须参加大扫除。
   15、住宿生需在指定的房间用餐。
   16、如学生身体不适,须通知宿舍管理委员会值班老师。在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就诊。
   瓦尔登堡 2001年9月    协会董事会成员(签字)      校长(签字)
               弗兰克·古德兰       克劳斯·弗斯浦里西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号阳光100国际公寓E座1805室
电话:(010) 51002860 51001789 传真:(010)-51002850 邮编: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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